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——京建发〔2019〕317号
各区住房城乡(市)建设委(房管局)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、各物业企业、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,深刻吸取近期多起高空坠物事故教训,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,督促物业企业提高认识、加强防范、强化措施,有力遏制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,保障首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,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安全防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将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纳入“2019年群众关注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”范围。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,物业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整改,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。
二、全市物业管理区域自2019年7月8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专项治理,全面检查整改物业管理区域高空坠物安全隐患。各物业企业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,按照“三查、两告、一宣传”的要求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改和宣传指引工作。